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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阳明学院2025-2026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结果的公示

发布时间:2026/06/21 12:14 作者: 点击量: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的有关规定,经过学生自评、班组评议、辅导员审核、学院审核四个环节,现将评价结果进行公示:

1.要求:非学业因素评价结果关系到每位同学,请认真核对。

2.公示时间:6月21-6月23日14:00

3.如对非学业因素评价结果有疑问,请及时在公示期内向带班辅导员老师反映。公示期结束后,不得修改评价结果。


阳明学院
20266月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