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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工作通知(十四号)

发布时间:2022/06/26 14:38 作者: 点击量:

关于学校疫情防控的工作通知(十四号)

发布时间: 2022-06-26 16:55:20 | 发布部门: 党委办公室/校长办公室/港澳台办公室 | 阅读人数: 2213

各单位(部门),全体师生员工:

根据浙江省、宁波市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下发的最新通知,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决定,就近期有关疫情防控工作通知如下:

一、继续加强校园门岗管控严格落实师生进校需凭7天内核酸阴性报告。校外人员非必要不进校,进校需严格审批,坚持“谁审批、谁负责”,落实进校7天内核酸阴性报告扫场所码测温戴口罩检查。行程码有带*人员进校,需凭进校前48小时内核酸阴性报告。

二、继续做好师生常态化核酸检测工作。师生员工核酸检测频次调整为“7天1检”,超过7天未检人员关闭校园通行证。常态化核酸检测和暑期核酸检测安排将另行通知。

三、有校外人员参加的在校内组织的大型活动、会议、考试、展览等活动,防疫要求根据省疫情防控办[2022]84号文件要求执行,并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疫情防控方案。

本通知即日起开始执行,如上级政策调整,学校将及时作出调整。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6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