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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举阳明学院2020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周”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0/12/15 13:15 作者: 点击量:

各党支部、分团委:

为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深入落实《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各项党纪法规,严明纪律规矩,引导党员干部、广大师生增强责任担当和廉洁自律意识,推进“清廉宁大”建设、推进学院廉洁文化品牌建设,学院决定举办2020年“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周”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

弘扬家风校风“清廉风” 共绘阳明发展“新蓝图”

二、活动时间

202012

三、活动内容

1.征集一批清廉家风故事、分享一条清廉家风座右铭

请各党支部按宁波市《关于开展“清廉家风伴我行”主题活动的通知》(详见附件)要求组织开展征集有关故事、座右铭活动,向学院党总支至少报送1则故事、2条座右铭,学院将择优向学校纪检监察网、“清廉宁大”微信公众号等学校宣传平台推荐。

2. 开好一场清廉家风“家庭会议”

请党支部充分宣传、引导党员干部及广大师生,结合组织生活会,以“家庭会议”的形式深入开展廉政宣传教育,让清廉意识入脑入心,筑牢家庭反腐倡廉防线,营造家庭清廉环境。

3. 举办“廉洁教育进校园”文化活动。

各党支部、分团委结合自身特色,开展形式多样的廉洁文化活动。

四、活动要求

一是提高认识,加强组织领导。各党支部、分团委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校园廉洁文化建设的重要性,将开展廉洁文化活动、推动廉洁文化品牌建设作为推进“清新学风”建设的重要载体

二是结合实际,开展特色活动。各党支部、分团委要充分结合各自特色并注重实效,围绕主题、创新形式,开展师生喜闻乐见的学习教育活动。

三是注重宣传,及时总结经验。各党支部、分团委要利用各种平台、通过各种形式宣传好活动情况,活动结束后,要对活动中的好经验、好做法及时梳理总结,并于 1228 前将活动开展情况报学院党总支。

附件:《关于开展“清廉家风伴我行”主题活动的通知》



阳明学院党总支

202012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