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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修德:博观雅达,修志明德。《后汉书·杜林传》:"博雅多通,称为任职相。"谓学识渊博,品行端正。修德,出自《左传·庄公八年》,解释为修养德行,提升自身的修养,素养,旨在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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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阳明学院第二届“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5/19 14:56 作者: 点击量:

各位同学:

为持续发挥优秀学子的示范引领作用,表彰奖励在学术科研与科技创新方面表现卓越的阳明创新班同学,进一步激发全院学生潜心学术、勇于探索的内生动力,营造崇尚科学、追求卓越的浓厚氛围,阳明学院将开展第二届“学术之星”评选工作。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与奖项设置

鉴于不同学科之间存在较大差异,阳明学院第二届“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将所有参与评选者分为以下三个学科组别(“学术之星”评委会有权根据选手实际报名情况进行合理调整):

1.人文社科类;

2.理工科类;

3.医科、农科类。

阳明学院“学术之星”评选活动分为个人申报、学院审核、专家评审等环节,评选出阳明学院第二届“学术之星”,申请人应满足以下条件之一:

1.规定期间内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根据《宁波大学人文社会科学科研业绩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1〕89号)成果定量计算为二类成果及以上的人文社科类学术论文(见附件3);

2.规定期间内作为第一作者公开发表的,根据《宁波大学自然科学科研业绩评价实施办法(试行)》(宁大政〔2021〕93号)成果定量计算为二类成果及以上的自然科学类学术论文(见附件3);

3.规定期间内以本人为第一发明人获得过被正式受理的发明专利;

4.规定期间内获得A类学科竞赛省级一等奖(B类学科竞赛国家级一等奖)及以上;

5.规定期间内作为项目主持人承担过校级及以上科研项目。

评选委员会根据参赛选手的学术作品进行综合评定。晋级名额及评审形式由主办单位根据当年比赛的具体情况确定。

本届活动最终将评选出阳明学院“学术之星”若干名(具体名额根据当年情况确定),并由组织委员会向其颁发证书及奖金500元。

二、评选活动的参评对象

阳明学院“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参评者,必须是宁波大学阳明创新班在读学生,并须以2025年4月1日至2026年3月31日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和发表作品参加阳明学院“学术之星”评选活动。

阳明学院“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参评者必须严格遵守评选各项规定,服从阳明学院“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筹备委员会的各项安排。

三、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

阳明学院“学术之星”评选活动设置筹备委员会与评选委员会。

筹备委员会是阳明学院“学术之星”评选活动的组织机构,负责评选活动的具体筹备、策划与组织实施。

评选委员会由阳明学院学工办各部导师组成,负责对所有阳明学院“学术之星”参评者进行评选,并从参评者中选出“学术之星”的候选人(原则上不超过参评人数的20%)进行公示。

四、报名材料及提交方式

请报名同学填写上交以下材料:

1.《阳明学院第二届“学术之星”报名表》(附件1)电子版及纸质版;

2.《诚信保证书》(附件2)纸质版;

3.学术成果佐证材料纸质版。

以上电子版材料请发送至邮箱zhengqiankan@nbu.edu.cn,纸质版材料上交至北区杨咏曼楼828办公室郑老师处,上交截止时间为2026年5月24日16:00。

五、评选工作咨询方式

联系人:郑老师

联系方式:0574-87609324

办公地址:北区杨咏曼楼828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