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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修德:博观雅达,修志明德。《后汉书·杜林传》:"博雅多通,称为任职相。"谓学识渊博,品行端正。修德,出自《左传·庄公八年》,解释为修养德行,提升自身的修养,素养,旨在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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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2026年度宁波大学第二十四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6/03/24 14:35 作者: 点击量:

班级

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关于做好第二十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意见》(甬慈〔20264号)文件要求,我校将开展2026年度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助学金额

本年度彩虹助学我院可推荐名额最多4名。

助学金额为每位学生一学年5000元一次申请成功后,正常情况下将资助至大学毕业。

二、推荐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推荐对象

家庭贫困的本科、二年级学生,且在校表现好,学业成绩优秀。凡本科三年级(含大三)以上,请不要推荐。大学在读期间已获得过彩虹助学金的学生,不可重复推荐。

(二)申请条件

学生家庭贫困,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评审程序

学生申请

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学院提交以下材料:

1. 填写提交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附件1)电子和纸质版。家庭情况描述文字简明清晰,具体要求详见附件1的填报提示。

2. 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

3.相应佐证材料如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证件者无需再提供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无证者需要提供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

4.填写提交《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学生个人信息部分,学院评定部分无需填写。

)学院审核推荐

申请资助的同学请于330周一下午1500前将学生申报表、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佐证材料交至带班辅导员,学院奖助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对申请学生情况进行审核与评定,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邮箱wangchaodong@nbu.edu.cn。

)学校审核

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候选人,并在全校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宁波市慈善总会。慈善总会拟5月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学生简况,面向社会开展认助工作。6月上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学生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 各班级要严格把握推荐对象和条件,推荐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上报。同时,要坚持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将个人简要情况在媒体登载公开,不愿接受社会认助的,请不要推荐。

2.彩虹助学金性质特殊,可与其他助学金兼得。

3.往年已获得彩虹助学金的学生不可重复申请。



附件:

1.《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

2.《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阳明学院学工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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