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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修德:博观雅达,修志明德。《后汉书·杜林传》:"博雅多通,称为任职相。"谓学识渊博,品行端正。修德,出自《左传·庄公八年》,解释为修养德行,提升自身的修养,素养,旨在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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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阳明学院2024-2025学年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5/11/05 11:20 作者: 点击量:

    为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培养德、智、体全面发展的优秀人才,鼓励先进,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荣誉奖评选办法》(宁大政〔2017〕94号),开展2024-2025学年阳明学院本科学生荣誉奖评定工作本次荣誉奖申报采用班级评议小组线下评议、学生本人网上申报的方式,具体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4-2025学年阳明学院全体阳明创新班学生,2024级阳明学院全体学生(已分流到学科性学院,回阳明学院参评)。

二、评选类别

(一)个人荣誉

1.三好学生

2.优秀学生干部

3.优秀大学生

(二)集体荣誉

1.先进集体

2.文明寝室(另行通知)

各班级、学生组织具体分配名额详见附件1。

三、评选条件

一、三好学生

(一)思想品德: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努力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2.模范执行《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积极参加学校组织的各项活动;

3.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无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4.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5项以上“优秀”或“有”,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二)学业成绩:

1.本学年补考后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2.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本学年内参加A类学科竞赛获得省级二等奖以上、 B类学科竞赛获得国家二等奖以上;

本学年内以宁波大学为第一署名单位且以第一作者在C类以上核心期刊或宁波大学主要学术期刊目录(人文社科类)二级以上核心期刊发表论文;

本学年内以第一作者身份获得发明专利授权;

本学年综合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25%。

(三)身心素质:

积极参加体育锻炼,达到《国家体育锻炼标准》的规定,成绩在良好以上,身心健康

二、优秀学生干部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无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在校院两级学生会、党团组织、学生社团、班级等累计担任学生干部职务2个学期以上;

(三)具备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工作埋头苦干,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并出色地完成校院、班级、党团组织交给的任务;

(四)学年内学习成绩优良,综合排名在同专业年级前50%,且补考后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五)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项以上“优秀”或“有”,其中“社会工作”评价为“优秀”,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三、优秀大学生

(一)自觉遵守国家法律,遵守各项校规校纪,无院级通报批评及以上处分;

(二)品行端正,诚实守信,本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中,有4项以上“优秀”或“有”,且无“不合格”评价指标;

)本学年补考后无必修课程(含模块必修课程)不及格;

)学生在道德风尚、科学研究、创新创业、文体竞赛、公益服务等某一方面有特别优秀表现或对社会、学校有突出贡献

四、先进集体

(一)评选对象为班级、科研团队及其他学生集体组织(学生党支部、学生会、分团委、社团等已纳入学校相关职能部门评优范畴的集体,原则上不再参评该奖项);

(二)集体的特色明显,发挥作用突出,集体业绩显著;

(三)集体内风气良好,成员团结协作,集体荣誉感强,无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四、评选程序

请各班级评议小组根据2024-2025学年奖学金评定情况,结合本班级实际,有机结合评优评奖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学生申报

1.个人荣誉

班级评议小组结合本班级实际制定班级荣誉奖评定办法并在班级范围内公示。

公示无异议后,参评同学向班级评议小组提出申请并提供纸质佐证材料,班级评议小组根据实际情况,结合荣誉奖评定细则进行材料审核与评选,荣誉奖名额分配详见附件1(若名额没用完,需及时告知本班荣誉奖审核辅导员),并将填写好的公示汇总表(附件2)在班级范围至少公示半天。

公示结束后,以班级或学生组织为单位于11月7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填写完整的签名版附件2及拟获评学生的纸质佐证材料交到本班荣誉奖审核辅导员处,并将电子版附件2(Excel原件)发给本班荣誉奖审核辅导员

2.先进集体

请参评的集体组织于11月7日(周五)下午16:00前将附件3电子版及纸质版交至本班荣誉奖审核辅导员处。

(二)学院审核

学院学生工作领导小组严格审核,确定本学院拟推荐名单,公示无异议后,统一组织学生登录“本科生荣誉”系统(https://txth.nbu.edu.cn/rygl)填写申请并予以审核。

五、解释说明

1.本方案的学生干部指的是:在学校、学院、班级的各类党团组织、学生组织中担任一定职务的学生干部;社团有单独评选优秀社团干部、学生社团活动积极分子等,不再单独设社团名额。

2.在校团委、学生社区党工委、校党委宣传部、阳明学院10个学生组织等任职的学生干部,因有单独的名额分配,是否在班级内进行参评,由各班级根据实际情况决定。

3.荣誉奖所有个人荣誉原则上不兼得。

4.各班级务必高度重视,确保通知到每一位同学,在规定时间内提交申请。


咨询电话:87609315

联系人:武老师



阳明学院  

2025年11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