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项目负责人:
2024-2025学年阳明学院院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结题工作即将开始,根据《宁波大学学生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及《大学生科研创新计划(SRIP)管理细则(修订)》的有关规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结题范围
2024-2025学年阳明学院院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及2023-2024学年院级学生科技创新项目延期项目。(注:已变更为校级srip的项目不需要提交结题报告。)
二、结题要求
项目负责人应认真填写《阳明学院2024年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结题报告》(附件1),并请指导老师签署意见,于11月12日12:00前将结题报告、研究成果(word版)、查重报告的电子版打包重命名为序号+项目名称+负责人名字,上传至钉钉群文件夹(注:钉钉群为负责人所在群,请各项目组成员相互提醒)。
三、注意事项
1、汇总表中各类统计信息务必准确,其中学生学号及教师编号(身份证号码)将用于统一进行学生创新学分认定和教师教学工作量认定。结题相关信息会在学院官网公示三天,对结项合格项目,学院后续将发放结题证书。
2、确因客观原因无法按时结题的,学生需填写《阳明学院2024年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附件2),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后,可延期结题,但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3、因客观原因无法完成研究成果的,学生需填写《阳明学院2024年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结题撤题申请书》(附件3),经指导老师签字同意,学院审核批准后,方可撤题。
注:申请延期或撤题的项目,将相关附件填写完整后,纸质版于11月12日12:00交到杨咏曼楼822吕老师处,并同步完成在线表格【2024-2025学年申请延期或撤题项目登记表】
4、研究成果查重率不得超过20%,超过20%的项目不予结题。
2025年10月31日
阳明学院学工办
附件1:阳明学院2024年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结题报告
附件2:阳明学院2024年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结题延期申请书
附件3:阳明学院2024年科技创新立项项目结题撤题申请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