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阳明学院开展了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经学生本人自主申报、学院资格初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评议,拟推荐以下119位同学(排名不分先后)获评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公示时间10月20日——10月22日。
若有异议,请于10月22日下午16:00之前将意见反馈给阳明学院武柳君老师。办公电话:87609315;办公地址:杨咏曼楼826办公室。
请以上拟获评2024-2025学年国家励志奖学金同学认真填写《本专科生国家励志奖学金申请表》(详见附件,不可修改格式),电子版发送至,文件以“XXX班姓名XXX申请励志奖学金”命名,并在工作时间务必将纸质版申请表上交(请正反面打印在一张)至杨咏曼楼826办公室武老师处,以上工作截止时间为10月22日12:00,请务必把握时间,若未上交材料,视为主动放弃名额。
宁波大学阳明学院
2025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