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学校《关于开展2024-2025学年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和《宁波大学“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国家励志奖学金”评定实施细则》,阳明学院开展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经学生本人自主申报、学院资格初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评议,拟推荐以下14位同学获评2024-2025学年国家奖学金(按姓氏笔画为序)。
公示时间10月13日——10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下午16:00之前将意见反馈给阳明学院武柳君老师,办公电话:87609315;办公地址:杨咏曼楼826办公室。
宁波大学阳明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