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推荐2024年度(2024-2025学年)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的函》、《浙江省“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阳明学院开展2024-2025学年本科生“康恩贝自强奖学金”评议报工作。经学生本人自主申报、学院资格初审、学院评奖评优工作领导小组联合评议,拟推荐以下3位同学(排名不分先后)获评2024-2025学年康恩贝自强奖学金。
公示时间10月13日——10月15日。
如有异议,请于10月15日下午16:00之前将意见反馈给阳明学院武柳君老师,办公电话:87609315;办公地址:杨咏曼楼826办公室。
宁波大学阳明学院
2025年10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