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班级:
根据《宁波大学阳明学院班主任管理办法》(阳明政〔2021〕18号)的相关规定,现就做好2022-2023学年班主任测评工作通知如下:
一、测评方式
阳明学院根据班主任履职情况进行测评,测评主要参考班级全体学生测评打分及班级班风、学风建设情况。
二 、测评安排
1.5月30日,学院向全院班长布置班主任测评的相关工作。
2.5月31日—6月5日,由班长组织班级同学开展班主任工作测评,并以无记名方式填写《宁波大学阳明学院2022—2023学年班主任工作情况测评表》(见附件1,以下简称“测评表”)(表格由学院打印,统一到带班辅导员处领取)。
3.6月6日之前,各班统计班主任工作民主测评的平均分,由班长填写于第一页表格右上角,并上交全班的测评表至带班辅导员老师。
4.6月7日前,各带班辅导员汇总统计测评表得分,在线填写《2022—2023学年班主任测评汇总表》(见附件2)。
5.学院根据班主任测评分,结合班级班风学风建设情况进行综合评议,确定测评结果及学院优秀班主任人选。
三、测评结果
1.测评结果作为阳明学院推荐校级及以上优秀班主任的参考依据。
2.测评结果将如实反馈给班主任所在的学科性学院,作为学院年终考核、各类评奖评优、晋升职称的参考依据。
四、注意事项
1.班长组织召开全班同学认真填写测评表,测评表每项测评内容按4个等级对应分值打分。测评表出现4个分值以外的打分或代填、漏填,该测评表视为无效,不计入测评平均分计算。
2.测评平均分时,以实际有效参与测评的学生人数为统计基数。
3.班级完成测评后,由班长在第一页右上角上标注班级名称、测评平均分。
阳明学院学工办
2023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