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博雅修德:博观雅达,修志明德。《后汉书·杜林传》:"博雅多通,称为任职相。"谓学识渊博,品行端正。修德,出自《左传·庄公八年》,解释为修养德行,提升自身的修养,素养,旨在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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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阳明学院2022-2023学年捐赠类奖学金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10/12 15:40 作者: 点击量:

各位同学:

 为认真做好2022-2023学年捐赠类奖学金评定工作,鼓励学生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努力进取,充分发挥奖学金的激励、导向和资助功能,根据省、市政府有关评选奖、助学金文件精神和《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的相关规定,开展阳明学院2022-2023学年捐赠类奖学金评定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一、参评对象

参评对象为2022-2023学年阳明学院全体阳明创新班学生,2022级阳明学院全体学生(已分流到学科性学院,回阳明学院参评)。

二、捐赠类奖学金的基本条件

(一)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

)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违法行为,无警告以上处分

)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

)《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以上等级;非学业因素无不合格项;必修课(含模块必修课程)无不及格项;

三、捐赠类奖学金其他评选条件

    (一)方逸华奖学金:除按学校特等奖学金标准评选外,本学年综合排名名次在同专业年级前5%;面向立志献身教育事业,品学兼优,有较强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能力的师范生。

     阳明学院推荐名额为1人;金额为每人8000元。

(二)董玉娣奖学金:除按学校一等奖学金标准评选外,同等条件下,家庭经济困难者优先;主要奖励外国语学院的优秀学生。

阳明学院推荐名额为1人;金额为每人3000元。

(三)毛子水先生清寒优秀奖学金:除按学校一等奖学金标准评选外,面向浙江籍学生资助对象;同等条件下,江山、宁波籍学生优先。

阳明学院推荐名额为2人;金额为每人2000元。

四、申报程序和日程安排

1.10月12日-10月17日,符合条件的学生根据本人上学年的综合成绩以及自身实际情况,填写“附件1 学校、捐赠奖学金申请表”“附件2 宁波大学捐赠奖学金汇总表”电子版发送至maisisi@nbu.edu.cn,以“XXX班姓名XXX申请XXX捐赠奖学金”,同时纸质材料10月17日之前交到北区杨咏曼楼828办公室;

    2.10月18日-10月20日,学院对学生的申请进行初审,确定初审名单,通过初审的学生再进行网上申请;  

3.10月21日-10月23日,学院对初评名单进行公示,无异议后,将推荐名单及申请材料报送学校。

五、评奖说明和注意事项

1. 捐赠奖学金、带有资助性质的奖学金可兼得,其他奖学金不可兼得;国家励志奖学金可与校级奖学金、捐赠奖学金兼得。

2.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者,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奖学金;获奖学生应合理使用奖学金,用于支付学习和生活费用。奖学金不得用于请客或购买奢侈品。

3. 参评奖学金中涉及到的相关内容,评奖时间范围都为2022-2023学年为准,即从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的范围内获得。

4. 获得捐赠奖学金的学生,每人须书写一封致捐赠人或捐赠单位的感谢信具体要求详见“附件3. 评奖、评优工作补充说明”

5. 学校特等奖、一等奖等评选标准参照“附件4. 《宁波大学本科学生奖学金评定办法》(宁大政〔2021〕45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