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博雅修德:博观雅达,修志明德。《后汉书·杜林传》:"博雅多通,称为任职相。"谓学识渊博,品行端正。修德,出自《左传·庄公八年》,解释为修养德行,提升自身的修养,素养,旨在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工办 >> 正文

关于开展2022-2023学年阳明学院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6/05 08:55 作者: 点击量:

各班级:

根据《宁波大学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宁大政〔202246号),学院定于近期开展2022-2023学年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现将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操作方式与评价标准

2022-2023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工作通过“宁波大学网上办事服务大厅”(以下简称网上办事大厅)——“非学业因素”应用完成。

申报方法:学生登录“网上办事大厅”中“非学业因素”应用进行申请,网址:http://ehall.nbu.edu.cn,为保证正常使用,推荐用谷歌浏览器或360浏览器极速模式登录使用。学生登录账号为学生学号,密码默认为身份证号后6位(原始密码修改过的学生为自己修改后的密码)。港澳台以及其他有特殊情况的学生,密码为相关证件号的后6位。班主任、辅导员登录账号密码为内网信息门户个人账号密码。评价分为评审准备、学生自评、班组评议、学院评价、学校终审五个阶段进行。

评价标准参照《宁波大学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宁大政〔2022〕46号)(见附件1),同时详见阳明学院非学业因素评价补充说明(见附件2)。

二、时间推进安排

1.评审准备阶段(66日):学院召开非学因素评价工作会议,各班班助、班长和辅导员参加,解读细则、时间节点和注意事项。

2.学生自评阶段(6769日):学生进入“网上办事大厅”中“非学业因素”应用完成非学业因素自评。请各班级务必确认每位在籍学生均完成自评工作,特别关注休学返校更改班级的学生。

3.班组评议阶段(610614日):各班成立由班主任、班助、班长、团支书、学习委员和学生代表组成的非学业因素评议小组,班主任任组长,班长任副组长,学生代表由全班同学公开推选,其中非班委成员学生代表人数不少于班组评议小组成员总人数的1/3。评议小组根据班主任系统中导出的学生自评结果,进行班级评议,评议最终结果,需在班级内进行公示。确认无误后,在班主任系统审核通过,系统将自动流转给学院辅导员评审。

4.学院评审阶段(615619日)615日-6月16日,辅导员审核。617619日,院级审核。

5.学院公示阶段(620625日):评价结果在学院网站公示,学生如有异议,需在公示期内向学院提出。625日,对评价结果进行终审提交,终审结果不得修改。

三、注意事项

1.思想重视:非学业因素评价是大学期间的综合性评价指标体系,是学生奖学金评选、荣誉奖评定、专业分流、推荐就业等工作的重要依据,请每位同学必须完成填报

2.操作规范:务必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各位同学仔细阅读学校相关文件和本通知内容,按照流程进行规范操作。

3.申请要求:评价项目前六项有“优秀”或“不合格”的后四项指标自评“有”的,学生必须提供相关依据。

4.本次评价对象为阳明学院全体非毕业班在读学生(包括预科生和港澳台学生,不包括留学生和休学退学学生)。

5.评价期为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开学后至今(截止2022531日),在此时间段以外的行为和奖惩情况不算在本次评价当中(文体素质中的证书类除外),高年级阳明班可从上年的7月起算。

6.所有相关证明必须是图片格式,请不要上传WordExcel等文件!

四、附件材料清单

1.宁波大学本科学生非学业因素评价体系实施意见(附件1

2.阳明学院非学业因素评价补充说明(附件2

3.阳明学院学生党员和预备党员名单(附件3

4.2022-2023学年入党积极分子名单(附件4

5.2022-2023学年大学生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研究会结业名单(附件5

6.2022-2023学年寝室卫生成绩(附件6

7.2022-2023学年阳明学院学生干事考核统计表(附件7

8.2022-2023学年青年志愿者时间汇总(附件8

9.2022-2023学年阳明学院科研项目成员名单(附件9

10.2022-2023学年阳明学院学生获奖情况统计表(附件10

11.违规违纪处分及通报批评名单(咨询带班辅导员)

12.非学业因素-学生操作手册(附件12

13.非学业因素-班主任操作手册(附件13

以上材料将在文件解读会中统一下发,也可登录阳明学院官网搜索相关公示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