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同学:
根据《宁波大学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宁大政〔2020〕112 号)的相关规定,结合学校2022届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相关通知,现就我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选类别及名额
本次优秀毕业生评选分为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三类。其中,省级优秀毕业生3名,校级优秀毕业生12名,院级优秀毕业生名额根据实际申报情况而定;校级优秀毕业生从院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从校级优秀毕业生中产生。
二、评选范围和评选条件
(一)评选范围
我院2022届毕业生,须能同时获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
(二)评选条件
1. 参评优秀毕业生的学生应具有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自觉拥护党和国家的路线、方针、政策,认真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高等学校学生行为准则和学校规章制度;在校期间未受过任何纪律处分。
2.参评学生须具备以下条件:
(1)按正常学制修完教学计划中的全部学业,非学业因素总评价指标有4个及以上“优秀”或“有”且无“不合格”等级。
(2)身体素质良好,达到《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良好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除外)。良好及以上等级的认定为:大学体测总评成绩为良好及以上或毕业年级(大四或大五)体测成绩为良好及以上。
(3)学习成绩排名须在同专业年级前40%,师范类毕业生教育实习成绩为良好以上。
(4)大学期间获得以下奖项2次(项)以上:校级及以上级别“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团干部”荣誉;学校二等奖学金及以上级别奖学金。
(5)同等条件下,科研、学科竞赛能力和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优先考虑。其中论文期刊级别、学科竞赛类别和获奖等级高者优先考虑。
3.省级优秀毕业生的评选在校级优秀毕业生评定的基础上产生(两者需要同时申请),学习成绩排名须在同专业年级前30%,符合以下条件的可顺次优先评定:
(1)获得校长奖学金;
(2)获得国家奖学金;
(3)获得校级及以上级别的“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党员”荣誉。
(4)评选过程中,满足以上条件的情况下,优先考虑学生干部(党员)或社会工作成绩突出者。
三、评选程序
(一)学生申报。12月4-15日,学生根据个人条件,填写申报表(附件2),提出申请。申请表电子版和申请的纸质材料由各班长汇总并提交。
(二)资格审核。12月16日,各班班长进行初步审核后将满足条件的申请人的申请表及纸质佐证材料递交至阳明学院828办公室。学院复审后,将统一组织满足条件的申请人公开答辩。
(三)公开答辩。12月22日,学院组织公开答辩,每位申请人作不超过5分钟的PPT汇报。
(四)学院公示。12月23-27日,学院产生省级优秀毕业生、校级优秀毕业生和院级优秀毕业生的名单,并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送学校复核。
四、注意事项
1.学生提交申请纸质报表一式两份按班级统一交到阳明828,其中申请院优、校优毕业生的,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1)、申请省优毕业生的,需同时填写校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省级优秀毕业生申请表(附件2-2);电子表以班级为单位汇总好,发送至邮箱13576050462@163.com;
2.获奖证书等佐证材料的复印件(1份)请随申请表一并提交给班长;2021年度获得奖学金、荣誉奖等未领取到证书的请统一报到班长处,由班长统一做一份证明文件(加盖学院公章)。
3.获奖学生中,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欺骗组织等行为、毕业前受学校警告及以上处分、达不到毕业要求的学生,学校将撤销其荣誉,收回已发的证书。
4.党委学生工作部负责学院评选活动的过程控制和指导监督,并在评选期间设立咨询、投诉信箱和电话,受理学生的咨询与投诉。投诉邮箱:xsc@nbu.edu.cn
5.评选工作咨询联系方式
联系人:张老师 联系电话:87609324
阳明学院学工办
2021年12月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