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老师:
根据《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管理办法》(宁大政〔2020〕114号)和《阳明学院科研工作促进办法》(阳明政〔2021〕5号)文件精神以及教务处《关于组织2021年校级教学研究项目验收的通知》(http://jwc.nbu.edu.cn/info/1125/2802.htm),学院近期将组织校级教研项目和院级项目验收,具体内容及要求如下:
一、验收评审项目
注:根据学校通知规定,立项超过四年的校级教学研究项目如未参加本次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给予终止课题研究,并记录不良信誉,此类项目负责人三年内不得申报教务处同类项目。
二、验收评审材料
1. 校级项目
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表(一式1份)
2) 验收材料清单样式(一式1份)
3)佐证材料1份(装订好)
2. 院级项目
1)宁波大学阳明学院研究项目验收表(一式1份)
2)宁波大学阳明学院研究项目验收材料清单(一式1份)
3)佐证材料1份(装订好)
三、验收评审标准
校级教研项目要求完成《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申报书》中的各项预期研究成果。重点项目原则上须在北大中文核心学术期刊(最新版)上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一般项目原则上须公开发表相关教研论文1篇。院级项目要求完成《宁波大学阳明学院院级研究项目申报书》中的各项预期研究成果。所有项目的成果需要与项目高度相关,并注重产生的实际效果。
四、验收评审程序
1. 2021年6月16日16:00前将验收材料交832办公室,并将验收材料电子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
2.学院组织专家根据项目负责人的成果,对照建设目标,进行验收。
3.因故不能按时结题的项目负责人,请根据校、院相关文件规定递交延期申请,并注明具体完成时间。
附件:
1.宁波大学教学研究项目验收表
2.校教研项目验收材料清单样式
3.北大中文学术期刊目录(第九版)
4.宁波大学阳明学院研究项目验收表
5.宁波大学阳明学院研究项目验收材料清单
6.宁波大学阳明学院教师项目延期申请书
注:附件1~3为未校级教研项目附件,附件4-5为院级项目附件。需要申请延期的老师请下载附件6。
阳明学院
2020.6.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