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明创新班每届招收约60-90名学生,通过高考统招或学生入学后选招产生。 一、选拔条件 (一)基本条件:具有正确的价值观,品行端正,乐观向上;学习主动认真,立志考研深造,志趣坚定,热爱学术创新;集体荣誉感强,身心健康。 (二)高考统招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且数学、外语等成绩符合学校当年招生政策要求的基础上,根据当年招生名额,在报考学生中按高考成绩由高到低进行择优录取。 (三)校内选拔工作主要在新生入学后的第二学期初进行,学生在符合基本条件的基础上,还必须同时符合以下条件: 1.综合素质高,前一学期或学年非学业因素评价指标至少4项达到“有”或“优秀”。 2.《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达到良好及以上等级(免测学生参照《宁波大学国家学生体质健康标准实施办法》宁大政〔2020〕70号规定执行)或每学期《大学体育》课程绩点不低于3.58。 3.学业和创新成绩要求(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1)入学后学习成绩优秀,所修读课程全课程GPA排名列所在招生专业(类)的前20%,无补考课程;大学英语、高等数学类等课程成绩优秀。 (2)入学后学习成绩优良,所修课程全课程GPA排名列所在招生专业(类)的前35%,无补考课程,且创新成绩突出,并有校内两位相关学科的副教授及以上职称的教师推荐。 二、选拔范围 除学校“双一流”学科群建设相关的3个专业“拔尖人才创新班”的学生以及体育、艺术、中外合作办学相关专业的学生不参与选拔外,其余符合校内选拔条件的大一学生均可报名参与校内选拔。在阳明班名额有余的情况下,大二及以上年级学生如符合选拔条件,经学生所在学院同意,亦可申请参加该年级阳明班选拔。 三、校内选拔程序 (一)阳明学院会同教务处确定并公布当批次选拔条件、申请对象及录取名额等; (二)符合条件的学生向阳明学院提交申请,或由教师(含辅导员)向阳明学院推荐; (三)阳明学院根据选拔条件进行资格审核及初选,并公布面试入围名单; (四)阳明学院会同教务处组建专家组对入围学生进行面试; (五)阳明学院提出拟录取学生建议名单,并经阳明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后报教务处审核; (六)阳明学院工作领导小组审定拟录取学生名单,并经公示后学校发文公布录取学生名单。 四、校内选拔录取规则 (一)在符合申请条件的基础上,学生综合评分在面试小组、专业(类)中的排名是入选阳明班的重要依据。 综合评分=S1×65%+S2×30%+ S3×5% S1:面试成绩(百分制),根据面试专家评分中去掉1 个最高分、1个最低分后计算平均分而成。 S2:学业成绩(百分制),S2=100× [1﹣(全课程GPA专业(类)排名百分比×70%+全课程学分绩点和专业(类)排名百分比×30%)]。 S3:创新成绩(百分制),S3=Ai /maxAi ×100(计算式中:Ai为参加阳明班选拔面试学生的创新学分数)。 (二)录取时应结合同年级阳明班已在班学生修读专业和人数情况,兼顾专业覆盖面,适当向学校基础性学科专业倾斜。 (三)当录取名额有限且同一专业(类)学生综合评价分成绩相近时,原则上根据面试成绩、创新成果等综合情况择优录取。 具体详见《宁波大学阳明创新班校内选拔工作细则》(阳明政〔2021〕14号)文件。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