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关于做好第二十一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意见》(甬慈〔2023〕4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开展2023年度第二十一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助学金额
第二十一次彩虹助学我院名额为8名。
助学金额为每位学生一学年5000元。
二、推荐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推荐对象
阳明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资助对象认定学生名单中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学生家庭贫困,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申请与评审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带班辅导员提交纸质《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附件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相应佐证材料(如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证件者无需再提供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无证者需要提供)。填写过程中可以参照附件3: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填写模板来填写。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7日下午16:00。
2.学院推荐与公示:带班辅导员负责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并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填写附件2:《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并于3月20日16:00前以部为单位将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纸质表交到杨咏曼826,推荐学生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hekui@nbu.edu.cn。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受助推荐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将材料报送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候选人,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宁波市慈善总会。慈善总会拟于5月中旬,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学生简况,开展认助工作。暂定6月上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学生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学院要严格把握推荐对象和条件,推荐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上报。同时,要坚持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不要推荐。
2.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并附上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残疾证、孤儿证明等)。
附件: 1. 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
2. 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3. 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填写模板
4. 阳明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资助对象认定学生名单
5. 提交材料清单
阳明学院学工办
2023年3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