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闻中心

博雅修德:博观雅达,修志明德。《后汉书·杜林传》:"博雅多通,称为任职相。"谓学识渊博,品行端正。修德,出自《左传·庄公八年》,解释为修养德行,提升自身的修养,素养,旨在成为一个品德高尚的人...

通知公告
当前位置: 首页 >> 通知公告 >> 学工办 >> 正文

关于做好2023年度阳明学院第二十一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3/14 15:56 作者: 点击量:

各位同学:

根据宁波市慈善总会《关于做好第二十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的意见》(甬慈〔20234号)文件要求我院将开展2023年度第二十次彩虹助学推荐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和助学金额

第二十次彩虹助学我院名额为8名。

助学金额为每位学生一学年5000元。

二、推荐对象和申请条件

(一)推荐对象

阳明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资助对象认定学生名单中的本科一、二年级学生

(二)申请条件

学生家庭贫困,须符合下列四种情况之一:

1、父母双亡,或父母一方死亡,另一方出走无音讯。

2、父母双残。须取得残联发的残疾证,或有关部门出具的伤残证明。

3、单亲。主要劳动的一方死亡,另一方无固定收入。

4、因天灾人祸等原因造成家庭生活困难。

三、申请与评审

1.学生申请:符合申请条件的学生本人向带班辅导员提交纸质《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附件1)、学生本人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相应佐证材料(如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证、残疾证、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以上部门出具的证明等。有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低保证、残疾证等证件者无需再提供当地民政部门或乡镇街道出具的证明,无证者需要提供)。填写过程中可以参照附件3: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填写模板来填写。学生申请截止时间为3月17日下午16:00。

2.学院推荐与公示:带班辅导员负责核实申请学生的情况,并根据学生申请情况填写附件2:《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并于3月2016:00前以部为单位将学生申请表、佐证材料纸质表交到杨咏曼826,推荐学生汇总表电子稿发送至hekui@nbu.edu.cn。学院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受助推荐人选并在学院网站公示三个工作日,公示无异后将材料报送学校审核。

3.学校审核:学生发展与服务处根据评选要求对学生申请材料进行审核,拟定受助候选人,并在全校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学校将评审结果报送宁波市慈善总会。慈善总会拟于5月中旬,在宁波晚报上登载学生简况,开展认助工作。暂定6月上旬召开认助人与受助学生见面会,发放助学金。

四、注意事项

  1.学院要严格把握推荐对象和条件,推荐家庭困难、品学兼优的学生上报。同时,要坚持自愿原则,学生本人不愿意社会认助的,请不要推荐。

  2.申请人须认真填写并提交《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并附上佐证材料的复印件(残疾证、孤儿证明等)。

附件: 1. 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

 2. 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推荐大学生情况汇总表 

      3. 宁波市慈善总会彩虹助学申报表填写模板

      4. 阳明学院2022-2023学年第一学期资助对象认定学生名单 

      5. 提交材料清单   


阳明学院学工办

20233月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