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办公室:
根据宁波大学《关于做好第七轮聘期考核和2022年度考核有关工作的通知》要求,为做好阳明学院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内容和标准
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根据《关于印发<宁波大学第七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宁大政﹝2019﹞58号)、第七轮签订的“岗位聘用协议书”对教职工进行年度和聘期考核。
二、教职工年度/聘期考核有关规定
(一)考核对象:学院第七轮岗位聘任聘期内人员。参加中层领导干部和挂职干部考核的人员不在学院考核。年度内累计工作不满6个月的人员,不参加年度考核。
考核对象分为行政组、辅导员组,其中行政组由综合办、教务办人员组成,辅导员组由辅导员组成。
(二)考核等次:年度考核结果分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优秀比例控制在全院实际参加考核人员的15%以内,一般行政组1名、辅导员组1-2名(根据学校公布考核优秀指标数确定)。未尽事宜按《宁波大学第七轮聘期教职工个人岗位考核工作实施细则》(宁大政﹝2019﹞58号)文件执行。
(三)专职辅导员实行联合考核机制,具体根据学生处关于一线专职辅导员考核工作通知有关要求,学工考核小组应在2022年12月31日前将考核结果反馈至相应学院,以此作为专职辅导员所在学院考核时的重要依据。
(四)聘期考核时,对事业单位岗位和校设重点岗位分别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个人聘期考核优秀控制数学校以各单位实际参加考核人数的12%为基数并结合年度专项目标考核、聘期目标年度完成情况等综合下达。
三、时间安排
(一)教职工年度考核
1.2022年12月10日-2022年12月15日,学院在年度考核系统确认参加年度考核名单。
2.2022年12月18日前,参与年度考核的教师上传个人年度总结(以“姓名+2022年工作总结”命名)至学院工作钉钉群指定文件夹。
3.2022年12月21日前,分别组织召开学院行政、辅导员年度工作述职大会,每人围绕工作实绩、服务质量、创新工作等方面作口头汇报(每人限5分钟内),其中辅导员需结合学生处反馈的专职辅导员考核情况开展。
组织群众打分、交叉打分工作。群众打分按照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进行,分管领导不参与所在部门的群众打分,满分为100分。学院行政、辅导员实行交叉打分,主要依据工作钉钉群内的个人总结,分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进行。其中群众打分占总分的50%、交叉打分占总分的10%。
4.2022年12月22日前,学院党政领导打分。按照德、能、勤、绩等四个方面进行,满分为100分。学院党政领导打分占总分的40%。
5.2022年12月26日前,综合群众打分、交叉打分、考核领导小组打分计算考核总分,总分60分以下为不合格,60分及以上合格,90分及以上可参评优秀(若最高分不满90分,则每组排名前30%者可参评优秀)。学院考核领导小组讨论评议,投票确定拟定的考核等次,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审议通过。
6.2022年12月30日前,教职工通过考核系统确认提交本人考核登记表,同时将奖惩相关佐证材料上传至考核系统中,并将纸质材料(原件、复印件)提交学院综合办公室,学院审核盖章后提交人事处。
7.学校预计2022年12月31日左右公布考核优秀指标数。
8.2023年3月15日前,学院完成网上考核登记表审核及考核等级评定工作,考核结果在一定范围内公示后报人事处。
(二)教职工聘期考核
1.2022年12月22日前,参与聘期考核的教师上传《宁波大学第七轮(2019-2022年)教职工聘期考核表》(以“宁波大学第七轮(2019-2022年)教职工聘期考核表+姓名”命名)至学院工作钉钉群指定文件夹。同时以部门为单位将《宁波大学第七轮(2019-2022年)教职工聘期考核表》纸质稿提交学院综合办公室。
2.2022年12月28日前,提交学院党政联席会议投票确定聘期考核优秀人员,确定非优秀人员考核等次,在一定范围内公示。
3.2022年12月31日前,学院填写《宁波大学第七轮教职工聘期考核结果汇总表》,同《宁波大学第七轮(2019-2022年)教职工聘期考核表》,纸质稿和电子稿报送人事处。
(三)确定考核结果
学校考核工作领导小组审议年度考核/聘期考核结果,并经公示无异议后发文公布。
(四)打印、上交个人考核表
2023年3月31日前,各单位、部门或教职工个人打印考核登记表,经个人签字、单位审核盖章后,送交人事处、组织部归档。
考核工作联系人:陈璐,杨咏曼楼818,889306(667155)
阳明学院
2022年12月9日